来源《大江晚报》
记者从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获悉,近日在广州举行的2023年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活动中,公布了十二省市首批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、第二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,芜湖市“芜湖大米”地理标志、“南陵大米”商标分别入选。
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是由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山东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等省市市场监管(知识产权)部门,联合发起建立的一种从案件线索移送、联合执法互助、提升执法水平等方面整合区域资源,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跨区域监管执法水平的有效机制。该机制实现了省际之间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衔接、工作协同、力量整合、资源统筹和效能提升。依据两个名录,十二省市将依法加强对重点商标、重点地理标志保护,聚焦关键领域、重点环节加大保护力度,开展执法行动,查处违法行为,更好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。(记者 芮娟)